商标被异议不要慌张,从这些方面一一破解
破解一: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的情形
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比如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则不属于近似商标。
破解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的情形
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破解三:谨防被异议人的说辞而蒙骗
个别异议人异议他人商标时,异议人的代理机构惯用一些说辞,如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被异议人莫被此项说辞蒙骗。
破解四:异议人是否存在恶意异议的情形
异议人有些存在恶意异议,其目的就是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商标及时注册。初审的商标一旦被异议,至少要延长10个月的时间,改时期商标其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比,被异议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破解五:提交被异议商标的有利证据材料
例如商标的设计理念;有什么含义;发展历程;加盟店;公司招牌,加盟商门头等任何使用过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破解六:商标被异议需要专业人员来处理
商标异议答辩需要由专业强大,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只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补充,但并不说明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全部错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因而广大企业更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的完成自然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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