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归谁,谁先注册就归谁
商标权归谁,谁先注册就归谁
关于商标的归属权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在先申请原则,也就是说先注册商标原则上就归谁。就是如果是同一天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则受理最先使用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在实践中,对已申请在先的原则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申请在先原则的申请日期是指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的日期。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且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在商标局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协商。如果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将会通过各申请人抽签的方式,决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的申请、注册申请。
第三,如果各申请人是同一天申请,但是某一个申请人享有申请日优先权的,应当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日期是为申请日。
申请人优先权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在国外首次申请商标,在我国申请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就某一个商标已经在国外首次提若商标注册申请,并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申请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将申请人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
第二,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该商标时,也会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如果你作为申请人的商标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国际展览会上或者会展中心出现商品上首次使用了该商品。该商标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将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日期。申请人向我国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为准。基本上这两点就可以享受优先权。就是同一天申请,如果你具备这两条就可以享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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